威廉希尔WilliamHill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员工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彰和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根据《威廉希尔全日制本科员工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2〕121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员工奖励坚持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原则,评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公司全日制本科员工的奖学金评审。
第四条奖学金评审采用学年、学期制,即二、三、四学年开学时对上一学年进行评审。第四学年下学期只对第七学期进行评审。
第二章奖项设置、比例和奖励方式
第五条集团设立的奖学金分为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学术科研与创新优秀奖学金、组织管理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美育素养优秀奖学金。
第六条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评审以班为单位,比例为班级员工人数的18% ,其中一等奖4% 、二等奖6% 、三等奖8% ,奖金金额为一等奖12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800元/人。
单项奖学金以年级为单位评审,总比例为该年级员工总数的32%,其中10%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每人500元,另22%只授予荣誉称号,不设奖金。
第四学年下学期对第七学期进行的奖学金评审的奖金额度减半,但相关比例不变。
第七条每个员工每学年或每学期可以同时申报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但单项奖学金只能申报一种。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同时获奖者,给予双重荣誉称号。本人未申报的,不予以评定奖学金。
第八条集团将为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励证书,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本人档案。
第三章工作机构和程序
第九条公司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专门负责学院员工奖学金评审办法的制定和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公司员工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长:分管员工工作的学院领导。
成员: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和班主任代表等,评审小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
第十条每学年、学期员工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开始进行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采取员工本人申请,学院组织评审的方式。
第十一条评委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拟获奖员工名单。学院评审小组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员工处。员工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四章评审细则
第十二条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积极要求进步,有是非观念和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为人正派、诚实、守信,有责任心,有礼貌,道德品质优良,遵守老员工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学期无违纪记录;
三、勤奋学习,乐于钻研,恪守学术道德和规范,学习成绩优良,评审学年、学期课程(含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现象;
四、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五、评审学年、学期基本素质评价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第十三条评审标准
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基本素质评价成绩 + 学术科研与创新单项成绩 + 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 + 社会实践单项成绩 + 美育素养单项成绩;
德育优秀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员工德育得分;
学业优秀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员工智育得分;
学术科研与创新优秀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员工学术科研与创新单项成绩;
组织管理优秀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员工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
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员工社会实践单项成绩;
美育素养优秀奖学金的评审依据:员工美育素养单项成绩。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威廉希尔WilliamHill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威廉希尔
威廉希尔WilliamHill
2018年10月8日